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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不动产更正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点击:215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5-11-22

现在很多的人都是为了维护自己不动产的安全,都会把自己的不动产在相关的部门进行登记注册,一般相关的信息都是需要我们去登记注册的,如果一些信息发生改变,我们都是需要去进行变更的,近来很多的人都在咨询厦门不动产更正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来解决这个方面的问题吧。

一、厦门不动产更正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二、厦门不动产更正登记受理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4日,国务院第656号令)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9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

第七十九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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